2022年5月7日,国务院国资委以视频方式召开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围绕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
5月7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于2020年,是三年来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按照设计目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聚焦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致力于达成如下三大目标,即在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在会上指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国企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主体任务完成进度超过预期,取得决定性进展。
目前,各地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扫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改革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成果丰硕。以改革促发展,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资国企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更加有力,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和国家重大战略发展作用显著。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郝鹏提出,要确保务期必成高质量收官,取得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改革实效。下一步,各地将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实工作举措,勠力同心、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更加成熟定型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对我们党领导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丰富实践和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这一制度“特”就特在把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各地国资国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进一步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目前,在各地国资委的推动下,各省区市属国企全部完成“党建入章”工作,一级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全部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在此过程中,相关地区和企业还根据企业实际进行了差异化创新。
安徽省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29户省属企业党委及二级以下公司党委、190户设党委的市县属企业全面完成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制定或修订。
江铜集团注重党委前置研究事项的针对性和差异化,防止“上下一般粗”。集团党委前置研究事项42项,所属二级企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为20至26项不等。
各地国资国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着力强化理论武装。
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举办“诵红色经典,忆光辉百年”红色基因传承暨全民阅读活动
山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全过程,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首要任务。省属国资国企系统各级党组织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集中培训近5000场次,实现了各级企业全覆盖。
为了更好发挥党建工作对生产经营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江铜集团建立科创管理、人才管理、风险管理、预算管理等9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均由江铜集团党委班子成员搭建专班,牵头组织实施,全程跟踪推进,工作成效显著。在2020年“双百行动”专项评估中,江铜集团获A类评级。
董事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构成,有利于保证出资人职责到位,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有利于在企业内部推动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深入推进新时代国企改革,必须把董事会建设作为基础性重要工作抓实抓深抓到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始后,各地把握改革机遇期,进一步推动董事会配齐建强高效运转。
安徽省属企业集团全部建立董事会,各级子企业应建已建董事会比例达99.4%。其中,集团和子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完成比例分别达74%和96.4%。89.3%的企业集团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87.9%的重要子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
广汽集团11人的董事团队中,有3名外部董事为小股东提名的汽车行业、金融领域高管,4名独立董事为境内外法律、财务会计、战略管理领域知名专家。广汽集团还建立了160人的外部董事队伍,推动108家纳入应建范围的各级子企业全部设立董事会,且100%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
为强化董事履职保障,广汽集团制定了《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经费的预算、用途及使用,并为独立董事提供合理的津贴,为董事履职提供全面的经费及工作条件保障。持续为董事购买保额达2000万美元的董事责任险,为董事履职提供风险保障。
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形成了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行之有效的中国特色国资监管体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各地国资委把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三大职责统一起来,深入实施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构建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深圳市国资委聚焦国资委“三项职责”,大力强化专业化监管。推动市国资委职能优化调整,强化战略研究、资本运作、综合改革等专业处室功能,履行好“国企出资人”职责;坚持“抓监督、促改革、保发展”理念,深化监督体制改革,持续完善“六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履行好“国资监管人”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深圳国资国企加强党建若干措施等“1+N”制度体系,履行好“党建负责人”职责。
上海市国资委通过探索“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突出体系化监管。比如,通过探索“受托监管”模式,对三地出资组建的长新公司接受苏浙两省国资委委托进行管理。出台境外国有资产监管“1+4”制度,强化境外领域的集中管理以及对境外国资“三重一大”决策和关键人员的提级管理。
云南省国资委按照“分类分批、统筹推进”思路,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由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安、外事、监狱等系统企业以委托方式监管。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占省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比例达到95.1%。
江苏省国资委推进出资人监管制度创新,强化法治化监管。修订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由出资人机构组织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形,通过权威性制度安排为出资人追责问责赋能。由出资人机构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发现、调查、处理的工作闭环。建立出资人稽查、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等监管制度,加强对关系出资人利益重大事项的跟踪监管。
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各地国资国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强实业,建立进退有序的国有资本动态调整机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加快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争当现代产业链“链长”,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协同发展。
一直以来,河南省省管企业资产分散在70多个细分行业,缺少行业龙头企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针对省管企业行业布局“散而不聚”、产业结构“低而不优”、企业个体“多而不强”、资本流动“慢而不畅”等突出问题,河南省国资委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全省重大发展战略,结合推进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