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湘潭市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的
通 知
潭国资〔2024〕38号
委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监管企业:
《湘潭市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国资委党委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潭市国资委
2024年4月2日
湘潭市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国资委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六个当好”目标和实施“八大行动”,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更好融合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入实施市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十大行动”,扎实抓好管控体系、选人用人、薪酬考核三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加大资产整合盘活处置力度,进一步推动主业归核、资产归集、产业归位,强化担当作为,强化价值创造,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为助推湘潭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1.提升经营质效。持续完善“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机制,及时加强分析研判,推动监管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目标要求。强化对监管企业集团和重要子公司的监测预警,突出对盈利大户、减利大户两类企业的运行分析,促进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核心指标持续提升,商业一类子公司全部盈利,商业二类和公益类子公司严控亏损。
2.提升项目策划包装水平。加强政策研究,指导监管企业积极申报中长期国债等项目,扎实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电池新材料、光储发电、矿产资源、管网一体化和污水处理等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等产业的布局,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抓紧推动实施一批、系统谋划新增一批、研究储备一批”推进接续机制,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省政策支持“笼子”。加强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强力推动意向合作项目落地,着力引资引智引技术,加快建设湘潭国资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3.提升研发投入强度。健全以企业投入为主、各类资金共同参与的国有企业科技投入体系,支持企业提升研发投入强度,力争2024年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至3.5%以上。加快国企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技术在生产制造工序应用。全面完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不断提升系统运行质量和应用分析水平。积极做好“国资云”建设有关工作,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4.提升创新能力。开展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和产学研融通共链行动,发挥龙头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作用。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国、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和建设,支持电化科技公司积极创建湖南省先进锰系储能新材料中试平台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鼓励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向科研骨干人员倾斜,支持国有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按规定给予特别激励。
5.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建立完善市属重点上市国有企业后备资源库,挖掘、储备、培育和孵化一批优质企业和项目。加强国有控股(参股)上市公司管理,支持“双百企业”电化科技做强做优做大,促进上市公司提质增效,发挥业绩创造和资本运营示范作用。进一步精准选择标杆,深化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品牌引领行动,加快打造一批著名品牌。
二、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十大行动”
6.推动改革破局。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实施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行动、行业内高水平国企建设行动、合资合作行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行动、现代公司治理建设行动、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行动、风险防控行动、助企纾困增效行动、国企党建引领行动和国资监管提效行动等“十大行动”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不断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活力效率。
7.抓好关键改革。全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更大力度深化管控体系、选人用人和绩效考核三项制度改革,着力优化市属国有企业管控方式,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选人用人导向,分类细化优化员工市场化退出条件、方式和渠道,健全以业绩为导向的优胜劣汰机制和更加精准灵活、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优化、用好中长期激励政策,真正实现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
8.保障改革实效。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制定落实举措,建立工作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考核及结果运用,并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市直部门对接,尽快出台政府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城市停车管理办法,强化惠企政策扶持。充分赋予企业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在合规尽责的前提下,鼓励大胆创新,即使未达到预期目标,也应给予肯定。加强对国企改革的深入研究,积极开展“学先进、抓落实、促改革”专项工作。
三、巩固提升优化整合质效
9. 聚焦主责主业。制定完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办法。以发展主业、增加营收、提高利润为重点,全面梳理各企业所属业务板块经营发展情况,推进各子集团将主要精力和资源集中于主业版块,实现“术业有专攻”。指导城发集团着力打造“城市综合运营商”,推动电化产投集团向千亿级生产型企业转型,支持人才集团、韶灌集团分别抢占湘潭人力资源和水利建设行业领先地位,推进城运公司归并,更好发挥城运基金资金使用效率。
10.强化项目支撑。打造吉利远程LCV二期、万楼-窑湾片区、碧泉湖健康港、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27万吨/年稻谷产业链精深加工等一批市场化运营优质重点项目,增强企业造血功能,提升市场化盈利能力。推进产教融合,依托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核心院校,充分发挥全省第二科教中心资源优势,科学谋划湘潭大学城片区开发,积极打造湖南省科教新城、长株潭应用型科技人才聚集地。
11.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打造“一个停车场”、“一个充电桩”、“一个屋顶”、“一个矿山”的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特许经营模式,静态交通集团全年实现5处立体停车楼盘活,新增城区4000个停车位供给,完成10处充电站场,120台充电桩建设;潭州新能源公司全年实现收入3亿元,利润总额2000万元,新增光伏发电签约量不低于800MW;绿色矿山集团积极参与矿山采矿权竞拍,完成年度投资3000万元,启动永鑫矿山建设并投入生产经营。整合全市城区供水、污水处理等板块资产资源,加快组建水务集团。支持企业在大数据、新能源电池材料、光伏发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大投资力度。牢牢把握国有企业公益类资源资产控制权,不断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12.全力盘活“三资”。加快清退低效劣质企业(资产),持续推进企业闲置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重点推进监管企业名下原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监管企业与党政机关资产置换优化配置等工作,全年实现闲置资产资源处置盘活50亿元以上。落实国有企业土地盘活利用相关政策,加大土地盘活力度。
四、提升现代企业治理水平
13.落实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 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推进各企业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
14.完善公司治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加快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深入推进外部董事规范化建设,规范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
15.持续压减法人和层级。常态化推进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合理区分、有效管控特殊目的公司、项目公司等,及时清理无业务、无贡献、无法实现功能的企业,推动法人户数增长与企业发展、业务发展协调同步。巩固“两非”“两资”清退成果,建立多部门联动绿色通道,协调加大“两非”“两资”处置出清力度。
16.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严格控制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各类生产营运成本。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减少财务费用。优化企业现金流管理方式,提升企业营业收入中获得现金能力。切实规范国有企业机构、人员管理,严格控制职工数量,减少不合理的人员费用支出。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7.严防投资风险。坚持科学决策,加强市场形势分析研判,指导国有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对重大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实行三年跟踪审计,定期对实施中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督促指导监管企业认真执行投资经营行为“十严禁”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确保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落到实处。
18.严防债务风险。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湘潭化债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守“刚兑不爆雷、资金不断链、风险和舆情事件不发生”三条底线,继续大力实施降息、缩表、瘦身、赋能四大举措,确保城发集团债务有效管控。电化产投集团通过基金股权投资和控股、参股公司利润分红,覆盖债务财务费用和运行成本,实现良性运行。
19.严防法律风险。坚持依法治企,深化合规管理,打造全覆盖、严监管、强约束的企业合规体系。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动态优化授权事项,修订正面清单、制定负面清单和尽职合规免责清单。强化公司章程的纲领性地位,加大对企业执行公司章程的检查力度,推动企业规范经营。
20.严防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生产储运、枪支弹药、房屋资产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风险监测,切实做到风险有效管控、隐患动态清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扎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和问题治理等工作。
六、切实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21.巩固现有成果。不断巩固防范系统性风险“双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内控建设的指导。聚焦合资经营、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和驻委纪检组的对接协调,推动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协同联动,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定期向市政府和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坚决遏制过度负债、无关多元、多层规避监管、虚增收入、空转贸易、走单贸易、融资性贸易、民企挂靠、控股不控权、参股不履责等问题。
22.优化工作机制。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坚持“有需求及时到,无需求不打扰”,深入实施委领导联点服务制度,及时为企业协调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分类、分级、分项监管,以优事项、优程序、优时限为目标,优化战新产业投资审批,对创新性强的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更加灵活的管理模式。持续优化分类考核和激励约束,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精准考核。
23.突出服务赋能。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落实已有政策等专项行动,加快解决企业重大涉法涉诉案件执行、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已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持续改进作风、优化服务,践行“四下基层”,深化“心连心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形成苦干实干高效干的良好氛围。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24.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国资大讲堂等学习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发出国资国企声音,讲好国资国企故事。
25.加强组织建设。强力推动党建与业务目标、业务载体、业务能力充分融合,着力打造国资国企党建品牌矩阵,切实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国、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企业各层级全面落实、一贯到底。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经营业绩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同步实施、有效联动。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并着力抓好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
26.加强清廉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动国有企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岗位的腐败,持续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强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加大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查处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开展清廉国企及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积极打造“一企一品牌、一企一特色”的廉洁文化矩阵,确保清廉国企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