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局(行管办)、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出资企业:
现将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工作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湘潭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市直有关局(行管办)、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2010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和《关于清理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未参加和通过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企业,不能申办工商年检登记。
二、市直有关局(行管办)、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于2011年3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参检名单的上报工作,上报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组织形式、法人代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形成电子版,报市国资委产权科;各单位于2011年4月1日前完成对所属企业及各级子企业2010年度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初审工作,并形成汇总分析报告(附电子版),报市国资委年检;对完成改制或已在工商办理注销的企业,必需于2011年4月1日前到国资委产权科办理或补办注销手续。企业年度检查相关资料及附件查询下载请登录市国资委网站(市国资委网站:/)。
三、市国资委联合市工商局组织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小组对市属企业和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进行抽查,对全市的产权登记工作情况和不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注销、年检的企业进行通报。
联系人:彭志勇 联系电话:0731-58570502
附件:
1、《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工作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1]4号)
2、《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做好2010年度地方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工作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11]54号)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