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2020年度湘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工资总额清算及经营业绩审计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054号,委托代理编号:HNWC-XT-202100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湘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工资总额清算及经营业绩审计服务
2 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054号
采购代理编号:HNWC-XT-202100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预算 |
包1 |
工资总额清算审计 |
详见采购需求 |
35万元 |
包2 |
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审计 |
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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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子公司经营业绩审计 |
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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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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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分三个包进行招标,同一家投标人可投多个包,但只能中取一个包。 |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7、采购进口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包一、包二、包三):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包1: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包2: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包3: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3.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3.3投标人必须以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3.4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
3.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4.2请于2021年2月25日17时00分前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若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2日 14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湘潭市人民政府大楼B栋16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1732055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万达广场B座28楼
联 系 人:张利芳 陈沐熙
电 话:0731-52866118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