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湘潭市国资委 gz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1-12 16:18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部署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制定并公开了《湘潭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6件,全部依法依规及时答复,无行政复议案件情形所有市长热线工单和市长信箱来信均高质、高效办妥办结。三是本年度重点公开了委机关热点政务信息和各监管企业的工作动态等信息,并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上公开了我委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年报。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对国资监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予以发布。五是全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完成网站安全维护、内容转载、日常监测等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运维差错和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广大群众对我市国资国企了解不足,导致我委实际工作情况同许多群众的预期不完全相符。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尺度把握不够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前置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有待完善。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组织宣传力度,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帮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我市国资国企,塑造国资国企良好形象,切实提升国资国企影响力。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继续做好部门网站安全维护、日常监测等工作重点完善保密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加强政务数据公开前置审查,确保部门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文件的要求,我委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湘潭市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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