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国资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湘潭市国资委 gz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1-12-30 19:45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湘潭市国资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湘潭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动市属国企改革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积极推进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事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多次在党委会议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依法治企、依法行政等重要课题;二是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机关普法工作;三是为推进创建“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指定分管领导专门管,明确具体联络科室,认真落实创建工作;四是推进国资系统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一方面明确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责任分工,另一方面督促监管企业的加强依法治企现代化管理体系的建立。

(二)依法全面履行国资监管职能。一是我委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相关规定,扎实推进监管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根据授权代表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出台了《关于调整湘潭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事项正面清单的通知》,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调整,依法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归位于企业,市国资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现了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的有机统一。二是贯彻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聘请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在“三重一大”、改革改制、产权转让、招投标、法律纠纷协调等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三是根据《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委积极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和市属国资企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工作,其中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已全部清零,我委经办科室人员荣获全市先进个人称号。四是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我委于今年7月-10月对7家市属监管企业及下属各级公司共377家企业开展了公司章程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6个问题,并全部要求各企业对照《公司法》及章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三)提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执行《湘潭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前提交委法规科、委机关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再上会集体决策。二是根据规范性文件登记要求,分别对《关于印发<湘潭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湘潭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事项正面清单的通知》等重要文件进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并按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我委对于涉企相关制度及重要信息,及时转发告知各监管企业并在官网公布。三是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推选工作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并将信息在网站公示,截至今年我委有7名具备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根据市司法局安排,由于我委职能转变,我委将不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也不再换发新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处理群众上访事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来,我委无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培训,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将普法宣传与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企业合规经营建设结合起来,围绕《民法典》《公司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织监管企业干部职工参加培训,进一步加强了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的管理理念,帮助企业查找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二是按照市法治办的要求组织了全委机关干部参加每年的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三是学法用法常态化。通过网络答题、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APP,强化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提升。四是推进法治建设信息公开,将本年度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在国资委官方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和法治学习方面存在不足。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学习过程中只满足做到规范动作,未充分开展有特色的自选动作。二是强化出资人职能转变方面存在不足。面对职能转变,在加强对国资监管企业的投资和收益管理,协助监管企业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提高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水平、防范重大决策风险以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能力等方面还有待提升。三是需进一步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全面推行清单管理,部分监管企业仍存在依赖思想,将不在清单内的管理事项,以请示、报告等形式上报监管部门审批,未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国企法人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加强依法治企工作。四是需进一步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宣传形式需多样化,学习宣传效果未完全深入基层一线,需要将学法、守法、用法自上而下的贯彻到基层干部职工中,将法治与个人生活和日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三、下一步重点措施

(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快推动市属国企转型升级

按照湘潭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行动的部署,落实改革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转型,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建设“六个湘潭”,打造“四区一地”的相关行业和领域集中,推动管理提质增效,打造具有较强运营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加快低效劣质企业资产的清退处置,进一步清理全市可注入企业的资产、资源,增加企业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进一步厘清政府和企业、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权责边界,把企业打造成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真正市场主体。

(二)深化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机制

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还企业自主经营、自主决策,加强对正面清单执行过程中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机制,激发企业自身发展活力,促进国资监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试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强化质量效益。全面强化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经济运行分析,加强过程监控,提高监管效能。深入实施企业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机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利用好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全覆盖。实施党建领航,引领企业发展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三)坚持民主科学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规范决策程序;推行法律意见书制度,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和法务跟踪。

(四)拓展法治宣传途径,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在做好规定动作之外,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利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更新国资监管政策动态和法律法规;通过走进企业,走入基层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将“法律进企业”培训成为法律宣传的常态化举措;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和监管企业的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国资监管能力。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协助我委依法依规顺利完成各项诉讼案件、合同审查和日常法律事务把关,并加强我委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湘潭市国资委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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