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建设施工路段无任何警示标识 | ||
来信时间 | 2017-06-21 21:57:38 | ||
来信人 | 金* | ||
咨询内容 | 美化城市固然重要,但希望政府能以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为前提进行建设。本人于2017年6月21日凌晨4点从云南到湘潭,湘潭四处都在建设施工中,当我抱着熟睡的女儿从车上下来,在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文家围子公交站旁经过时直接坠入2米深大坑,女儿手臂被划得皮开肉绽,血流不止,我俩一身泥沙身体不同程度受伤,深坑周围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识。事后找了当地社区讨个说法,社区说找施工方协商,又找了施工方,施工方人员态度恶劣,不但不道歉还觉得此事不大,置之不理。我只是一名普通老百姓,现投诉无门,请相关部门给予重视! |
答复部门 | 湘潭市国资委 | ||
回复时间 | 2017-06-30 08:50:05 | ||
满意度 | 满意 | ||
答复内容 | 金亮: 您好! 您关于建设施工路段无任何警示标识的投诉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要求湖南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盾集团)立即调查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6月22日来到湘盾集团建设路施工现场,声称自己于凌晨4点抱小孩横穿绿化带过马路时掉入湘盾集团在建设路文家围子所开挖的基坑内,当时没有报警,抱着小孩爬出基坑后便回了家。当天上午,您到社区讨要说法无果,便至湘盾集团施工工地讨要说法。湘盾集团工作人员随即报警,派出所出警并对事件经过进行了解。由于湘盾集团已在基坑周围及基坑入口都设置了围档进行保护和提示,加之无法判定您所掉入的基坑是否为湘盾集团所施工的基坑,通过协调,湘盾集团同意支付您的4000元,您也同意协商意见并就协商事宜签订了调解书。 针对此次事件,湘盾集团支委会召开会议,要求各责任人加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并对正在施工的场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市公共建设事业的监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