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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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
单位名称 |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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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金额 |
1115.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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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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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职能 |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湘潭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发展,建立完善监管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做好所管理企业党建和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做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分配工作,向市政府和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入关键期。今年国资国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在湖南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完善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为基础,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作用。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大力推进“六个湘潭”建设,着力打造“四区一地”,全面实施“一六二”工程,打好国资国企布局结构优化、市场化转型、职能转变、党建引领主动仗,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我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所出资企业(经营性)销售收入18.96亿元;确保监管国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1%以上;完成企业负责人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完成民营企业账款清欠和农民工工资清收任务;加快资产注实和处置工作,关闭注销一批僵尸企业,进一步盘活资源资产;加快推进投融资转型发展,切实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稳妥推进企业混改,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动力;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企业重组和改革改制,维护大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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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完成情况 |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
2021年度我委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预算总数为83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3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36.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67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7.07万元),项目支出178.15万元(业务性专项178.15万元,项目性专项0万元)。2021年度年中调整预算数28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100万元)。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1115.84万元,全年实际可用资金总额为1115.84万元。2021年度我委整体支出合计111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0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3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8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9.97万元),占总支出的83.66%;年度项目支出320.82万元(业务性项目资金支出102.02万元,项目资金专项支出11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资金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6.34%。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支结转结余为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方面,我委切实落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大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力度,严格执行我市控制“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重点加强了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等“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2021年,我委“三公”经费控制数6.2万元,实际支出3.89万元(接待费2.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控制率62.74%。 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我委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国家各项支出管理规定及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支出进行分类管理,保证了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开展。我单位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专项支出都是分项目单独核算,严格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所有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货务、服务和工程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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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不断完善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清底,重赋能,推动提质增效。一是全面完成了市属投融资公司“四清四核”工作。印发了《市国资委监管投融资公司2021年四清四核工作实施方案》并狠抓落实。截止2021年12月31日,清资产核资源方面,城发、产投、交发三家投融资公司资产总额1549.14亿元,负债总额951.47亿元,净资产597.67亿元,资产负债率61.42%;清企业核效益方面,三家投融资公司共有下属子公司196家(另有参股公司31家),年内清理整合73家,压缩率达32.2%;完成营业收入61.31亿元,利润总额6.33亿元;清债务核往来方面,三家投融资公司债务余额889.46亿元,其中:系统内753.88亿元,系统外135.58亿元;清人员核岗位方面,三家投融资公司总人数6157人,其中正式员工5462人,灵活用工695人。为加快实施瘦身健体,会同市委编办多次进行了调研摸底、专题研究和改革方案制定。年内共精简人员511人,其中正式员工259人,灵活用工252人,剔除成建制转入人员和交发一线员工精简率为14%。二是加大资产注入和处置力度。全年完成资产注入50宗、预估值为56.41亿元;处置成交资产28宗,成交总金额12.33亿元,到位资金8.39亿元,资产注入和处置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82%和246.6%;完成户外广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特许经营项目授予,实现特许经营收入7066.51万元。 二、强规划,重改革,推动转型升级。一是科学谋划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了《湘潭市属国资国企“十四五”改革发展规划》和市属国企“十四五”改革发展规划。开展了2021年度市属国企自营性项目投资计划和年度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有效推动市属国企规范投资行为。二是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湘潭市属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市国资委同步制定了《贯彻落实<湘潭市属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和《市属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落实清单(涉企部分)》,明确了72项具体任务和由企业为主体落实的50项工作,各市属国企据此均制定了企业配套的实施方案。2021年完成率达75%以上,超过国省考核要求5个百分点。三是加强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对市属国企“十四五”期间与央省企战略合作意向、拟签约协议项目开展了梳理汇总。积极对接省国资委,推进省属国企购买市属国企债券、增加银行存款和项目合作工作。城运公司年度资金周转率达2.15次。指导产业集团与省财信金控集团合作组建了湘潭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并进行了实质性运作。强力推进驻潭央省企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完成核工业益阳七一五服务中心湘潭片区物业改造,省建三公司和电化集团社区管理职能移交,湘钢、湘电7条道路及湘钢、湘电环卫设施移交等工作,启动推进了江南、湘钢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全面完成了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争取中央、省补到位资金4152.763万元。其中,岳塘区助推国企办社会职能分离典型经验做法获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综合大督查表扬通报和国家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推介。 三、强混改,重稳定,推动布局优化。一是推进集中统一监管。印发了《湘潭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含对外租赁资产)、闲置资产及可综合利用资产按程序移交我委注入企业,将符合移交条件的脱钩企业按程序进行重组注入企业,国有企业集中监管率达到96%,超出全省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二是精心实施混改和上市培育。制定了混合所有制(股权多元化)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首批12个拟实施的混改项目并强力推进,目前已完成5家。制定了2021年度监管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方案,对市属重点后备上市企业进行了摸底,聘请国泰君安进行市属国企上市运作的调查、摸底、培育,一企一策制定上市辅导工作方案,形成合理的企业上市发展梯队。裕能新能源上市完成辅导验收并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是稳妥处理国企改制信访遗留稳妥和集体企业改制。妥善处理医药、外贸系统企业涉访涉诉问题等,全年未发生群访、激访事件。积极指导集体企业改制,牵头组织调度基本完成了动力配件厂等14家涉征集体企业资产收储、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工作。全面完成纳入省考核的市建筑设计院、市帆布厂、市电焊条厂3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任务,其他51家非考核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完成42家,完成率82.3%,全省领先。 四、强监管,重服务,推动保值增值。一是不断深化出资人机构职能转变。按照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要求,坚持管少管好管活,出台和调整优化了《湘潭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和《湘潭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事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明确国资部门职责定位,将国资监管事项整合为25项,将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放权于企,赋权强企。突出公司章程纲领地位,全面完成对监管企业章程的检查。二是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指导企业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和清单,所监管的7家企业全部按要求建立了董事会,配备了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大部分一级公司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在竞争类二级公司全面推行了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试点,在2家市属竞争类企业聘请了职业经理人。三是不断夯实国资监管基础。加快推进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了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各企业工资总额同口径下比上年下降10%。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形成了覆盖各级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机制。产权年检工作圆满完成,为286家企业办理了年检登记。加快监管工作数字化转型,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建设。 五、强党建,重融合,推动品牌打造。一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国资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专题学习,对监管企业进行了巡回指导。认真开展了“解难题”“办实事”实践活动,国资系统各企业共领办实事项目133件,已全部办结。二是擦亮国资系统党建品牌。完成委机关16楼走廊宣传阵地建设,实施了“国企改革再出发、百名书记攻坚行”活动,开展了“一企一品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以更高质量的党建促进企业更高质量的发展。举办了“湘潭市国资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题汇演”,国资系统代表队获得市委党史知识竞赛活动第一名。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系统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发现问题73个,约谈相关人员120余人次,主动退回资金17593元,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处理到位。出台了《中共湘潭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清廉湘潭建设中率先启动实施了“清廉国企”创建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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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
存在的问题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执行预算不够到位。二是少数个别业务部门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识不够。三是少数预算绩效目标和定量指标的制定不够准确和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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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针对在预算绩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做到以下改进:一是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设定相应定量指标。将绩效目标与我委当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相结合起来,强化业务部门预算职责,以设置更科学、更规范、更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目标,做到细化量化、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公开。二是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业务培训,培训范围涵盖各业务部门,并对绩效目标的制定进行专门的培训与辅导,促进绩效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绩效管理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加强预算的前瞻性,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项目支出区分不清、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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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