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

湘潭市国资委 gz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2-23 17:48

2021年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潭办(2019)62号)文件规定,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湘潭市国资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3、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加强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企业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工作。

4、负责做好所管理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领导班子、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并协助做好受托管理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管理企业的负责人和协助管理其他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5、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健全项目监控制度、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确保国家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协助财政等部门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所监管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9、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全市的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办、考核。

11、负责研究提出规范完善公司治理建设的指导意见;负责向出资企业派出董事,负责派出董事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运行;承担董事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企业董事会和董事工作报告成果的运用和落实;负责协调企业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12、负责向市政府和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3、负责承担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国有企业工资(含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指导和调控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工作,会同财政、国资等部门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监管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市人民政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委内设科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湘潭市企业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局)、政策法规科、考核分配科、产权管理科、经营预算科、宣传与群众工作科、改革发制科、党建工作科(人事科)9个科室和正科级事业机构湘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事务中心1个。核定行政编制23名,工勤2名,事业编14名。现实有行政编制干部27名,工勤2名,事业编12名。另派驻纪检组5人,不占我委编制,但工资福利待遇在我委发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湘潭市国资委部门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委属事业单位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3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0.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7.6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增加7.47%。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30.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类)支出。支出较去年增加57.6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增加7.47%。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30.48万元,其中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类)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52.33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89.68万元,增加了15.94%,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他交通费用从项目支出转入的哦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8.1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第一服务中心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涉改事业单位中保留事业身份接续事项,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日常管理等方面;央企省企对接专项支出42.65万元,主要用于调研考察,召开合作专题会议及接待,建立合作项目库等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工作等方面;监管协调、各种培训工作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监管协调、国资监管培训等方面;监督执纪问责业务经费及谈话室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的办公用品和办公用房等方面;市企业改制办工作经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事改企”扫尾,企业改制历史遗留待处理问题等方面;资产处置、清产核资、企业考核工作经费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产权转让及资产处置监管及产权界定、登记、年审等方面;湘潭市资产注实办工作经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具体开展市管企业资产注实工作等方面;市管国企重大项目(规划)决策评估工作经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重组、市场化转型、提升竞争、“三重一大”事业监管等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评估审查,规范投融资决策行为,预测风险等方面;国有资产统计及决策工作经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国有资产统计台账、组织企业财务快报、年度决算报表及审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湘潭市国资委本级及委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6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1.8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交通补贴预算金额35.34万元,从业务性项目支出转入到基本支出的机关运行经费内。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38.61 %。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3次会议,人数200人左右,内容为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我委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6次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各项业务培训学习。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无新增配置公务用车。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83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33万元,项目支出178.15万元。项目支出全部为业务性项目支出,实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具体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后面附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xls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xls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xls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8、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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