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国资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0年度)

湘潭市国资委 gz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5-26 16:22

 

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年度预算金额

907.56万元

主管部门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基本职能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湘潭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3、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加强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企业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工作。

4、负责做好所管理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领导班子、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并协助做好受托管理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管理企业的负责人和协助管理其他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5、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健全项目监控制度、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确保国家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协助财政等部门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所监管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9、 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全市的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办、考核。

11、负责研究提出规范完善公司治理建设的指导意见;负责向出资企业派出董事,负责派出董事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运行;承担董事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企业董事会和董事工作报告成果的运用和落实;负责协调企业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12、负责向市政府和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3、负责承担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国有企业工资(含企业负责入薪酬)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指导和调控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工作,会同财政、国资等部门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监管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市人民政府。                                                                 

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0年度我委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预算总数为77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6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88.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87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7.07万元),项目支出210.14万元(业务性专项210.14万元,项目性专项0万元)。2020年度年中调整预算数134.77万元(其中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100万元)。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907.56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4.07万元(主要为往来结转资金),全年实际可用资金总额为921.6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我委整体支出合计8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34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9.97万元),占总支出的83.66%年度项目支出134.29万元(全部为业务性项目资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资金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16.34%2020年度账面结转资金100万元,全部为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资金,因年底关账前资金才到位,故全部结转。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支结转结余为0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我委切实落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大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力度,严格执行我市控制“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重点加强了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等“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2020年,我委“三公”经费控制数10.1万元,实际支出3.96万元(接待费2.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控制率39.21%

二、预算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我委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国家各项支出管理规定及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支出进行分类管理,保证了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开展。我单位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专项支出都是分项目单独核算,严格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所有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货务、服务和工程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

三、效果产出情况

我委2020年共设置7个绩效目标,相关目标均已完成。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加快推进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做好改革和发展两篇文章,充分体现了国资国企责任担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截止20201231日,我委出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2.4亿元,同比增长33.72%;净利润6.44亿元,同比增长5.4%;上缴税金4.65亿元,同比增长10.19%。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于“保”,疫情应对防控有力有效。指导督促监管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节后复工复产主体责任,先后多次进行调度部署,联合驻委纪监组进行了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现场检查。牵头组织和指导34名市派驻企防疫联络员深入29家市属和驻潭央省属国企,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市国资委系统一万三千余人没有发生感染事件。严格执行防疫免租减租政策,为承租监管市属国企资产的634户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减免租金1152.7万元,为261户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35.92亿元,发放小额贷款1045.84亿元,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减免担保费等共计756.18万元。

二、立足于“活”,企业整合重组圆满完成。牵头实施了投融资公司战略重组和转型发展,形成了总体方案和新集团公司组建方案,迅速将城发、产业、交发、潭房、市政、规划院、湘潭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家一级(集团)公司重组整合成3家新的城发、产业、交发集团公司,精简机构32个,缩减中层管理岗位128个,在2019年精简人员443人的基础上,2020年强力推进违规聘用人员等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截至20201231日,各投融资公司已精简656人,退回企业借调人员48人。扎实开展城发集团改革运营情况调研,坚持问题导向,为下步深化整合重组工作提供了依循。

三、立足于“实”,平台公司转型步伐加快。通过资产注实处置和加强特许经营运作,夯实做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在已完成152220.51亿元资产注实任务的基础上,全年完成注实101.24亿元。加强特许经营权授权调度,完成姜畲污水处理厂、楠竹山污水处理厂等特许经营权项目授予工作。积极盘活沉淀资产,完成资产处置到位97宗,成交金额8.57亿元。积极指导产业、交发集团制定完善去平台市场化转型工作方案和城发集团下属湘投集团、文旅集团制定完善转型和债务转类方案并报省债管办,产业集团、交发集团方案已获批复,成功退出平台公司名录管理。

四、立足于“混”,项目对接合作初具成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于513日就支持湘潭化债和加强省市国企项目合作带队赴省国资委对接工作,省国资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共同组建城市综合发展基金、参与湘潭土地房屋资产处置等7个方面工作达成了共识并建立了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全市范围内(县市区、园区、市属国有企业)十三五期间与央企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和十四五期间与央企战略合作意向、拟签约协议项目开展梳理汇总工作。研究起草了进一步促进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先后组织相关国企与民企举行了4场专题对接座谈会,有序推进了裕能新能源公司创业板IPO工作。积极推动企业业务互荐、资源互动、产业互补、市场共享,组织五家市属国企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促进监管企业之间内循环

五、立足于“稳”,社会职能分离全省领先。继牵头指导督促驻潭央省企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并获得国、省肯定后,强力推进驻潭央省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通过树立社会化观念、高效化服务、多样化移交、自治化管理等措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任务全面完成,走在全省前列,共签订移交协议262份,累计移交退休人员62377人,党员16781人。工作进度和成效位居全省前列,被省国资委推荐到省政府作为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工作典型。以城发、产业、交发三家投融资公司下属子公司清理整合和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所办国有企业脱钩重组为抓手,推进僵尸企业出清,清理关闭注销企业31个,按照一套人马多块牌子归并子公司21 个。

六、立足于“放”,正面清单实施效果明显。率先在全省首创对出资企业全面实行正面清单监管,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湘潭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并同步出台了《湘潭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事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按照还权于企、赋权强企的要求,明确了25项国资监管事项的正面清单,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出台了市属监管企业自营性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制度等规定,首次选派了4名专职外部董事赴城发、产业、交发、湘盾履职。进一步深化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二级公司考核,强力推行新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首次开展了工资总额清算审计工作。

七、立足于“特”,国企党建品牌持续加强。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坚持落实好“四同步”“四对接”要求,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把支部建在项目上,建在工地上。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础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持续抓好30项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深入推进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国企百名书记联项目”“国企党员先锋行”、党员立项攻关、党员承诺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丰富意识形态工作方式,创新宣传手段,成功举办了“新时代、新国企—讲好国企故事 凝聚改革力量”系列党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国企党建品牌,促进了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开展了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

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执行预算,保证资金合理统筹使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2业务部门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识不够。

3、各类预算绩效目标和定量指标的制定不够准确和全面。

改进措施

针对在预算绩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做到以下改进:

 1、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设定相应定量指标。将绩效目标与我委当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相结合起来,并将业务部门纳入此项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识,以设置更科学、更规范、更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目标。做到细化量化、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公开。

2、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升业务素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业务培训,培训范围涵盖各业务部门,并对绩效目标的制定进行专门的培训与辅导,促进绩效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绩效管理业务工作能力。

3、加强预算的前瞻性,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项目支出区分不清的现象。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湘潭市国资委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0年度

 

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

市国资委经营预算科

年度预算金额

3556.56万元

主管部门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基本职能

负责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收益办法,配合协助财政等部门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收缴。                                     

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2020年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11家,有收益上交的企业6家。2020年9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后,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为3556.56万元,支出为3556.56万元。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1)公用水务项目:中环水务(原自来水公司)支出11.39万元;增加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城市消防、环卫、绿化、市政用水及城市低保、特困家庭免费用水水费补贴支出400万元。(2)公用燃气项目:新奥燃气公司(原煤气公司)支出81.39万元,增加抚恤金3.63万元,共计85.02万元;(3)国资监管项目:2020年市国资委的市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费用支出100万元;湘潭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审计预算支出50万元,招投标价格45万元,减少支出5万元;(4)国企项目支出: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支出100万元;湖南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个建设项目的专项补贴资金支出340万元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泡石研发项目支出100万元;5)2375.15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完成情况:截止至12月30日,有6家企业完成收入上缴3556.56万元。

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1.收益上缴有难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时间进度缓慢,城发集团、产业集团、交发集团化债压力大;几家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整体运营质量不高、盈利少;参股企业(湘潭中环水务、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公益性支出结算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不能按时到位,收益上缴困难。

2.资本性支出项目质量待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资本性支出项目的申报质量不高,缺少投资回报高,符合企业主业发展的项目。

改进措施

1.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和收缴工作,规范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支出的申报审批程序,进一步细化国有资本收益征收措施,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考核。

2.提高资本性支出项目质量。根据注重效益和适度集中的原则,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全面了解企业项目情况,指导企业预算全局安排,协调预算支出扶持。重点支持符合企业主业发展、投资回报率高、各项审批手续齐备、已开工实施的项目;支持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和开展重大研发活动,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产品更新换代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支持包括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服务业、对外投资合作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